開發商瞞著你的九個潛規則,錯覺才是關鍵
1、售樓處的人不一定是開發商的人
現在越來越多的房地產公司主張“輕資產”,把銷售團隊外包給代理公司。代理公司通過售房來獲取傭金,多賣多得,因此具有更強的銷售力。這不會影響你買房子,但如果它們曾經對你有 ..
1、售樓處的人不一定是開發商的人
現在越來越多的房地產公司主張“輕資產”,把銷售團隊外包給代理公司。代理公司通過售房來獲取傭金,多賣多得,因此具有更強的銷售力。這不會影響你買房子,但如果它們曾經對你有若干個承諾,可能就有影響了!坝行┐砉镜匿N售為了賣出房屋,欺騙消費者說這個地段交通十分便捷,新開的地鐵就在附近,但其實地鐵通過的路線與這里八竿子打不著,步行十分鐘可能是驅車十分鐘。甚至曾經有售樓處直接在小區附近自己模仿建了一塊地鐵路標的牌子。”一位曾經任職于多家房產公司的銷售人員說。 如果購房者遇到房價暴跌或房屋質量問題跑到售樓處去鬧事,很可能無功而返,因為這些都是開發商負責的事。 2、買房送“學位”不一定能實現 不少買房者都是沖著開發商稀缺學位而來,“打包票”保證入讀?少浰蛯W位卻真正捆綁了隱性門檻,實際到了報名時突然門檻攀升,最終因為學位的指標、年限、戶籍等限制,公校學位兌現時要交贊助費,導致子女上學不成。 開發商“送學位”的措辭有時候也用得巧妙,一方面樓盤的確有按照學區統一劃分、符合學區內學校的入讀條件便可入讀,此為學區房的“學位”之一。開發商出資“教育基金”,與意向的優質教育資源的學!百I學位”,但是有指標、年限的限制,卻沒有如實告知買房者,最終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時自然無法兌現當初的承諾,抽簽方式更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無法讓急切需要學位的家長業主們信服。關于學位甚少有開發商愿意寫入合同內,消費者也無法合法維權。 3、贈送面積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買一層送一層”,“贈送超大花園”,不少免費贈送的東西通常讓買房人很是受落。實際上,這種買一贈一的房間單價會比無贈送的同類戶型要高出不少。因為規避90/70政策限制,用小戶型配以贈送面積,達到更大空間效果。實際上贈送面積也會計入房價內,這點上銷售人員只會告訴你,以實際使用到的面積計算,折算下來房價很便宜。但絕不會說,房產證上面贈送面積不會加入,這是意味著沒有產權的面積空間。 尤其是1樓或頂樓的花園或天臺贈送面積,實際上在物權法中是歸所有業主共有,開發商通常不會寫入合同,一旦產生糾紛,恐怕高位接盤的業主“賠了夫人又折兵”。 4、沙盤掩蓋“不利因素” 如果售樓處的銷售拿出沙盤為購房者介紹樓盤的綠化率達到30%或是更高,你可別輕易相信他。你在沙盤上看到的一大片綠色也許只是停車場。一位有多年銷售經驗的售樓經理說:“由于地下的停車位面積不夠,開發商勢必要將停車的地方轉移到地面。這些地面往往是長草的空心磚鋪成,實際的停車場就這樣被偷偷變成了沙盤上的綠化帶。當然計算綠化率的時候也會包括這些"長草的空心磚"! 沙盤中常會看到一些用玻璃做成的透明小方塊晶體,它們可能是小區內的公共設施,也可能是待規劃中的建筑物和居住樓棟。這些不明建筑物和空地,極有可能在未來某一天變成現實的時候,給居住生活帶來負面的影響,比如在自家買的樓面前就有另一棟樓拔地而起,比如承諾是帶規劃的綠地實際成為了一座高樓。 5、你注意過房屋的“產權”嗎? 購買商品房時,你會看價格、看地段、看戶型……但是你注意到樓盤所處地塊的土地使用期限這個問題了嗎?也許你說你注意了,銷售人員告訴你房屋產權是70年或者50年等,但是通常意義上所說的“商品房”真正的居住時間到底是多少呢,按說每個樓的使用年限都是70年,但這個70年指的是哪個時間段? 商品房實際的使用年限,按照正常的流程,產權是按開發商拿到地開始計算,一共70年。一般情況下,拿地到開工到最后交房,時間有兩三年。那么,正常情況下,購房者拿到房子之后,實際的產權只有六十七八年。但是如果開發商捂地或者捂盤呢,如果樓盤的地塊從拿地到交房花了五年以上的時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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